一、采購人名稱:常山縣公安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常山縣公安局楓橋派出所鄰警匯—智能化采購項目
三、采購項目編號:ZSCG202125-XJ03
四、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五、采購方式:詢價
六、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七、評標(定標)日期:2021年09月10日
八、中標(成交)信息
1.中標結果:
序號 |
中標(成交)金額(元) |
中標供應商名稱 |
中標供應商地址 |
1 |
響應總價:376500.00 |
常山縣浩安電子產品經營部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天馬街道曙光路5號 |
九、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標項名稱 |
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價 (元) |
規格型號 |
1 |
常山縣公安局楓橋派出所鄰警匯—智能化采購項目 |
常山縣公安局楓橋派出所鄰警匯—智能化采購項目 |
詳見采購文件 |
376500 |
詳見采購文件 |
十、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王太明、曾玉軍、楊冬飛
十一、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承擔,按成交價的1.5%計取(即成交價×1.5%)。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元):5648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補充事宜
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該中標/成交結果和采購過程等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后第2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十四、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常山縣公安局
地址:衢州市常山縣紫港街道文教東路259號
傳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周文彬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0-5667710
質疑聯系人:李紅新
質疑聯系方式:0570-566771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浙江哲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天馬街道定陽南路859幢428-435室
傳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楊劍芬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17858221948
質疑聯系人:姚劍
質疑聯系方式:13857020755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稱:常山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地址:常山縣定陽北路415號
傳真:/
聯系人:李科長
監督投訴電話:0570-5015373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