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四十一中教學綜合樓工程已由福州市馬尾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榕開發改[2010]57、9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第四十一中學,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福州第四十一中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正茂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福州市馬尾區
2.2工程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5930平方米,監理服務費為人民幣265345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福州四十一中教學綜合樓項目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
2.4監理服務期:為開工準備工作前一周、施工全過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結算審核完畢;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標準要求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7 咨詢單位:福建正茂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7.1.設計單位:翰林(福建)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2. 具備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3. 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具備有效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具備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目前無承擔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
3.4. 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投標人,其擬派駐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5. 根據《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的規定,監理企業和項目監理部人員不得處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中明確的從業限制期限內;
3.6.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號)的規定,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監理企業已在榕登記備案;
3.7.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9.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馬尾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留學創業園馬尾園區研究試驗綜合樓二樓)福建正茂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詳細地址)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招標圖紙等資料工本費每份人民幣35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壹萬元人民幣。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12月24日9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馬尾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留學創業園馬尾園區研究試驗綜合樓二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網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網址:www.fzztb.org)及福州市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第四十一中學;
地址:馬尾鎮快安村;郵編:350001
電話:13950474215;傳真: ;
聯系人:金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正茂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大學化肥催化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樓,郵編:350001;
電話:0591-87892791 傳真:0591-87892787;
聯系人:張先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福州市馬尾支行;
賬戶名稱:福州市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賬 號:35001616507052508878。
交易中心名稱: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濱東大道108號福建留學創業園馬尾園區研究試驗綜合樓二層204~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