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它有關的招投標法律法規,受呼倫貝爾市中心區給水改(擴)建工程指揮部的委托對其所需設備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呼倫貝爾市給水改(擴)建工程設備采購
二、采購人:呼倫貝爾市中心城區給水改(擴)建工程指揮部
三、采購代理機構: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四、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五、項目內容:
集水槽等不銹鋼材料(投標企業注冊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5000萬元),設備需負責指導安裝調試。
六、競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當申請人為制造廠(公司)時,應具有生產本次招標設備的資質和所投標設備的設計、制造能力或生產企業的授權,以及足夠的實驗設備及儀器等,須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授權委托書;三年內供水工程銷售業績(2007-2009年),三個供貨合同原件;具有專利資格的生產企業應提供專利證書,品牌代理集成公司投標時應有品牌辦事機構的授權委托書。(以上資料在資格預審時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在談判現場均需提供原件。)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企業。
3、所提供產品必須滿足各項檢測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具備招標內容的資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7、投標必須為整包投標。任何只選擇某一設備包中的一種或幾種設備種類的投標,將被認為是不合格而被拒絕。
七、資格預審:
1、為能通過資格預審,并在此之后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參加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應提供令招標單位滿意的資格文件,以證明其具有符合規定要求的投標合格條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應提供上述要求的資料復印件。(原件需在談判現場提供)
2、對資格預審合格的單位數量不作限制,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企業均有資格參加投標。
3、資格預審資料應按預審文件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提報的文字資料應打印,其用紙與字號必須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1)各類證書的復印件與本文件大小一致,按順序裝訂在資料冊中。
(2)各附表應裝訂在該項資料的后面。
4、、資格預審時間: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6日下午17:00時。競爭性談判文件可與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聯系索取或在內蒙古政府采購網(www.nmgp.gov.cn)盟市招標公告中查詢。
5、資格預審合格后,須遞交投標保證金。擬投標企業須將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傳真至集中采購機構,否則視為投標無效。
6、資格預審文件由采購人和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共同進行審核,資格預審文件二份,須打印,預審完成后,預審合格單位的資料由采購中心留存。
7、招標方對投標商所提供資料進行分析對比,對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我們將通知可參與投標活動。
八、談判時間:2010年1月27日上午9時。
談判地點: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評標室。
九、投標保證金:競標人需繳納貳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現金、支票。
投標保證金匯款帳戶: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河東支行
戶 名: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帳 號:0607030109024903788
十、集中采購機構: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勝利大街30號(呼倫貝爾市財政局辦公樓)
郵政編碼:021008
聯系電話、傳真:0470-8217848、8252909
聯系人:鄂曉玲 敖伊蘭
技術咨詢電話:13614803369 李主任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