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GPCGD101000HG041F]
各投標人:
我中心就2010年3月23日發布的廣州市附設外語學校
投影機及相關服務采購項目中,投標人對本項目中的疑問情況作出答疑,對采購文件及補充澄清公告內容作出更正。
一、 澄清更正答疑事項、內容及日期
1、 應澄清補充的事項:
(1)招標公告附件,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二)具體技術要求及參數”
(2)補充澄清公告中的補充內容
2、 具體澄清更正答疑內容:
(1)關于招標公告附件,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二)具體技術要求及參數”中,對“液晶投影機”原技術要求描述“7、光感應技術功能:……”
本項是根據學校實際使用需要的要求,僅作為技術功能的加分參考條款,不作為強制要求,本項不作修改。
(2)對補充澄清公告中的補充內容:
“★ 6、燈泡≥250W UHM;較大功率有助于保持亮度及穩定”
作出更正,本技術要求刪除
3、更正日期:2010年4月9日
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采購文件與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為準。
集中采購機構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肖先生 胡小姐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電話:020-62791619 020-62791686
集中采購機構傳真:020-83309916 020-83301107
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更正文件后,在簽收處蓋章簽字后即回傳至我中心
(傳真號碼:020-83301107)。確認已收到本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特此通知。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本澄清公告已收悉,我公司決定:
按原定時間投標( ) / 不參加本項目( ) / 建議開標時間推遲至: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