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關供應商:
受采購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區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將以詢價方式,對音響、診療床等項目(項目編號:HPZC-WX10-028)實施政府采購。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并提供采購人要求的貨物。
一、貨物需求
(一)采購技術要求:
序號 | 商品名稱 | 規格型號(推薦) | 數量 | 單位 | 交貨期 |
1 | 音響 | 東威818+DVD895 (東威音響+萬利達) | 4 | 臺 | 盡快 |
2 | 診療床 | 1900×600×700( mm) 床架鐵制 | 4 | 張 | 盡快 |
3 | 神燈 | 立式LQ-23 | 4 | 盞 | 盡快 |
(二)交貨地點:和平區內。
(三)保質期:按采購要求由供應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貨物到需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后支付全部合同貨款。
(五)供應商投標報價前,須進行供應商資格審查,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法人授權書,同時提供一套復印件加蓋公章,留本中心備案(已在本中心注冊、登記的供應商可免提供上述原件證明資料。但在投標報價文件中須提供上述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屬于《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的投標產品,須具備3C認證。(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 供應商按本項目的要求須提供貨物報價;合理質保期;售后服務承諾;交貨期;驗貨方式;聯系方式等具體內容。
(八)供應商可分項進行投標報價。
二、報價要求
(一)投標報價以人民幣填報,同一種貨物僅允許提供一個報價。
(二)供應商的報價應包括:貨物及附件貨款、運輸費、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及其它應有的費用,并分別單列。供應商所投價格為貨到現場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的最終優惠價格。
(三)供應商須在詢價文件中應提供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材質、合格檢驗報告;列明配件清單、備品備件清單和附件清單等。
(四)請供應商于2010年7月19日16:00前在天津市和平區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和平區保定道45號)提交詢價文件。
三、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依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條第四款 “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四、收取費用
本項目免收各項招標費用。
五、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和平區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
聯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區保定道45號
郵政編碼:300040
聯系電話:23197218
傳真電話:23197218
聯 系 人: 王先生 趙先生
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和平區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