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十堰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計劃函要求,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委托,對“十堰市太陽能黃閃信號燈安防工程城區補充工程”所需的貨物和相關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概況
1、采購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項目名稱:十堰市太陽能黃閃信號燈安防工程城區補充工程
3、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4、采購內容及要求:
4.1 本次招標項目基本情況如下:
十堰市太陽能黃閃信號燈安防工程城區補充工程:太陽能黃閃信號燈43組(1萬/組)和固定雷達測速設備2套(10萬/組),共計人民幣63萬元。
4.2交貨期:簽訂合同后60個日歷天。
4.3 交貨地點:十堰城區。
4.4質保期:一年免費維護。
投標資格要求為本次項目投標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參加本項目競標的投標人必須滿足投標資格要求中的所有條款,并按照相關規定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未按要求遞交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拒絕。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應是在中國工商行政部門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
3、投標人應具備國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防工程企業三級(含)或C類(含)以上資質和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維修登記備案證;
4、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主要產品廠家的授權書(如為生產廠家必須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
5、投標人必須在湖北有工商注冊的分支機構,能夠提供可靠的質量保證和完善的售后服務。
三、招標文件購買
凡有意申請投標者,于2013年7月1日起至 2013 年7月6日止,每日上午9 時至11時,下午3 時至5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并加蓋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報名。滿足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標文件遞交: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聯系人:庹秀琴 0719-8208350
七、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地址: 十堰市車城路190號
聯系人:李 放 聯系電話:0719-8213790
八、招標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號 郵 編:442000
聯系人:游慧玲 電 話:0719-821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