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應采購人要求,現就泰州市區智能化交通一期工程項目――交通指揮中心(專業數據處理中心設備)(項目編號TZZC2016140)變更公告如下:
1、原招標文件第四章業務需求第四條技術要求(二)主要設備清單及技術指標要求2、詳細技術指標要求高性能小型機指標,“配置要求”中,“CPU芯片為RISC芯片,單核CPU主頻≥4.0GHz,當前配置CPU≥16核,當前配置CPU線程總數≥128;當前配置CPU總緩存>=180MB,提供原廠蓋章的技術證明文件”
更改為:“1、若CPU芯片為RISC芯片,單核CPU主頻≥4.0GHz,當前配置CPU≥16核,當前配置CPU線程總數≥128;當前配置CPU總緩存≥180MB,提供原廠蓋章的技術證明文件;2、若CPU芯片為CISC芯片,CISC架構需具有CPU互聯芯片,支持單系統最大縱向擴展至32路,本次配置8顆處理器,單顆處理器主頻≥1.9GHz,單顆CPU≥8核,配置CPU總緩存≥180MB,提供原廠蓋章的技術證明文件”。
2、原招標文件第四章業務需求第四條技術要求中(二)主要設備清單及技術指標要求2、詳細技術指標要求高性能小型機指標,“配置要求”中,“內存容量為實配處理器核數的8倍,即每CPU核配置8GB內存,當前配置≥128GB內存,最大可擴至≥1024GB”
更改為:“當前配置≥512GB內存,最大可擴至≥1024GB”。
3、本項目投標開始時間調整為2016年10月9日15:00整,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調整為2016年10月9日15:30整。
本項目投標確認函截止時間調整為2016年9月30日18:00整。
特此公告!
泰州市公安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