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浙江金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蒼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委托,就2017-2018年蒼南交警大隊智能交通道路監控設備建設工程監理服務項目依法使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活動,歡迎合格的投標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CNDL2018389-1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委托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數量、預算要求等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序號 |
標項內容 |
單位 |
數量 |
采購預算 (元) |
簡要規格描述或標項基本概況介紹 |
備注 |
1 |
2017-2018年蒼南交警大隊智能交通道路監控設備建設工程監理服務 |
項 |
1 |
300000 |
具體采購內容及詳細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無 |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不得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投標截止之日前2個月內各級各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均有效。有關查詢程序咨詢各級各地檢察院);
4、具備道路監控設備建設工程監理履約能力(投標時提供具備道路監控設備建設工程監理履約能力聲明)。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本次項目謝絕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報名/發售時間、地址、售價:
時間: 2018年 7 月 26 日至2018年 8 月 3 日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北京時間,下同)
集中報名地點:蒼南縣靈溪鎮江灣路環保大廈4樓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
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點:蒼南縣靈溪鎮上江小區12幢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僅作為本次招標使用)
五、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8年 8 月 15 日 9 :30整
六、投標文件遞交地點: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收標區
七、開標時間: 2018年 8 月 15 日 9 :30整
八、投標地點: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具體開標室以當日4樓大廳電子公告牌指示為準)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陸仟 元整( ¥ 6000 元整) ;
交付方式:匯款/支票/銀行轉帳(非現金)
收款單位(戶名):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工行蒼南支行
銀行賬號:1203284029200215844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標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標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采購公告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投標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書面質疑受理地址: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仁英路上江小區12幢20號
聯系人:陳善;聯系電話:0577-68878599;E-mail:chenshan@cnsbzc.cn
2、投標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交的報名資料:
a) 報名資料封面(封面文字內容: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供應商名稱、日期)(格式自擬)
b) 報名登記表(原件)(模板附后);
c) 投標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原件)(模板附后);
d)投標供應商針對前來報名者開出的企業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e)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f) 有效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g)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投標截止之日前2個月內各級各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均有效。有關查詢程序咨詢各級各地檢察院);
以上資料需整理后按順序裝訂成冊,采購組織機構將根據報名投標供應商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投標供應商方可購領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之后潛在投標供應商仍可提交報名材料和購買招標文件,但該投標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問應按照“投標通知(邀請)書”規定的質疑時間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購組織機構不予受理,答復。
潛在投標供應商未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編號為CNDL2018 3 89-1 的報名材料和購買編號為 CNDL2018 3 89-1 招標文件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3、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按照浙財采監【2018】2號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認定材料,否則評審時不予認定。本項目在報價評審時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給予價格優惠扶持,用扣除后的報價參與報價分評審。詳細規定見“投標通知(邀請)書”。
2)潛在供應商必須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3)本次項目按《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相關規定,對供應商進行信用甄別,詳細規定見“投標通知(邀請)書”。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蒼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 點:蒼南縣靈溪鎮104國道蒼南段
聯系人:葉先生
聯系電話:0577-68759001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金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點: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仁英路上江小區12幢20號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5825667535/0577-68878599
傳 真:0577-64719599
E-mail: 274444351@qq.com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部門:蒼南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聯 系 人:陳先生
地 點:靈溪鎮江濱路218號
監督投訴電話:0577-59867927;